改善政府服务 俄专利登记放弃纸质文件
俄罗斯经济发展部拟定法案,提出俄知识产权局登记智力活动成果和个性化工具(商标和服务标志)服务实施登记册录入模式,也就是说,从纸质文件转向根据《民法典》第四部分之修正案办理的电子登记册中的条目。法案解释性说明说:“登记册录入模式中,公共服务结果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在相关国家登记册中登记的条目,不是纸质或电子载体许可文件(专利、证书)。副本不再发放。”
专利和证书将仅用于确认国家登记。如有需要,申请人可以收到电子形式专利和证书(不颁发秘密发明专利)。俄经济发展部说:“俄罗斯知识产权局电子登记册将成为确定法律权利的实质性内容。申请人只需提供登记条目号就足以确认其对智力活动成果的权利。”该部说,预计可从国家登记册中获取摘录,就像国家注册局提供的服务一样。经济发展部将确认录入国家登记册的信息清单,并在俄罗斯知识产权局官方公告中发布。同时,计算机软件、数据库和集成电路拓扑登记册,也将获得国家登记册地位,如同实用新型和发明国家登记册一样。俄经济发展部说,法案还规定转让并委托管理智力活动成果或个性化工具专属权程序,进一步明确定义了与这些行动相关的必要条件,如此类转让须进行国家登记,并将信息输入俄罗斯知识产权局电子登记册。